乐金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28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
事认可,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此次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事项各方均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投资公司的股权比例,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交易程
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金道明先
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周逢满 张大林 汪渊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