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金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18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办理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
渠道,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
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
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
独立董事:周逢满 张大林 汪渊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