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金健康: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18-08-07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赵
世文先生、汪燕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赵世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汪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赵世文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汪燕女士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赵世文先生、汪燕女士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赵世文先生、汪燕女士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019 年 12
月 22 日止。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赵世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80,000 股,
汪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87,500 股。除此之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
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公司将在其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特此说明。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8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