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12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俞君英、张颖因 股价原因放弃
3,900,000 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
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注销。因此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注销激励对象俞君英、张颖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900,000
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的
少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二、关于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
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认
为本次交易安排合理,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
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周逢满 张大林 汪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