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福瑞斯 保健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上海瑞宇健身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接受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金健康”、“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融捷健康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福瑞斯保健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斯”)100%股 权和上海瑞宇健身休闲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瑞宇健身”)并募集 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融捷健康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一)限售股份发行情况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16年9月8日出具 《关于核准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潘建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3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核准文件部分 内容如下: “①核准公司向潘建忠发行15,555,555股股份、向黄小霞发行3,888,889股 股份,向陈伟发行14,000,000股股份、向李江发行1,555,5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②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4,800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1 本次向潘建忠等4位交易对方发行的合计35,000,000股股份以及鹏华资产管 理(深圳)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新增发行47,507,95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该等股份已于2016年12月5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二)限售股份锁定及解禁安排 1、交易对方之潘建忠、黄小霞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锁 定期安排如下: 其拥有的新增股份分三次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进行解禁。解禁日 期分别为发行上市日(且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已出具)后满12、24、36个月之次日。 第一次、第二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分别扣除2016年、2017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 之后的股份数量,第三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扣除2018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及资 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 若福瑞斯在承诺年度实际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利润,上市公司在《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计算出潘建忠、黄小霞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 书面通知潘建忠、黄小霞。潘建忠、黄小霞随后将应该补偿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 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在完成 上述应补偿股份的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2个月内就专门账户内补偿股份的 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 2、交易对方之陈伟、李江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安排如下: 其拥有的新增股份分三次分别按照27%:34%:39%的比例进行解禁。解禁日 期分别为发行上市日(且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已出具)后满12、24、36个月之次日。 第一次、第二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分别扣除2016年、2017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 之后的股份数量,第三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扣除2018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及资 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 若瑞宇健身在承诺年度实际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利润,上市公司在《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计算出陈伟、李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书 2 面通知陈伟、李江。陈伟、李江随后将应该补偿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 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在完成上述应补偿 股份的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2个月内就专门账户内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召 开股东大会。 3、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取得的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向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 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18036890109号《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福瑞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正中珠江认为:公司编制的《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融捷健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潘建忠、黄小霞承诺福瑞斯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数(指 福瑞斯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者为准)为9,000.00万元;福瑞斯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为9,056.87万元,较福瑞斯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承诺的累计净利润9,000.00万元超出56.87万元, 超过0.6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由正中珠江出具的《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标的公司(福瑞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广会专字 [2019]G18036890109号)。 2.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18036890096号《融捷健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上海瑞宇)业绩承诺实现情 3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正中珠江认为:公司编制的《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融捷健康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陈伟、李江承诺瑞宇健身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数(指 瑞宇健身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为5,700.00万元;瑞宇健身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为5,879.25万元,较瑞 宇健身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承诺的累计净利润5,700.00万元超出 179.25万元,超过3.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由正中珠江出具的《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标的公司(上海瑞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广会专字 [2019]G18036890096号)。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情况 有限售条件 解锁前限售股份总数 满足解锁条件股份数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股份持有人 (股) (股) (股) 1 潘建忠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2 黄小霞 1,750,000 1,750,000 1,750,000 3 陈伟 5,460,000 5,460,000 5,460,000 4 李江 606,667 606,667 606,667 合计 14,816,667 14,816,667 14,816,667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816,667股,占总股本的1.8428%;其中, 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816,667股,占总股本的 1.842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4名,为4名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4 有限售条件 解锁前限售股份总数 满足解锁条件股份数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股份持有人 (股) (股) (股) 1 潘建忠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2 黄小霞 1,750,000 1,750,000 1,750,000 3 陈伟 5,460,000 5,460,000 5,460,000 4 李江 606,667 606,667 606,667 合计 14,816,667 14,816,667 14,816,667 三、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160,243,404 19.93% — 14,816,667 145,426,737 18.09%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643,796,909 80.07% 14,816,667 — 658,613,576 81.91%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804,040,313 100.00% 14,816,667 14,816,667 804,040,313 100.00% 数 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潘建忠、黄小霞、 陈伟、李江4位交易对方不存在违反其在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5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福瑞斯保健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瑞宇健身 休闲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书法 刘 俊 胡 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