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转 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福瑞斯保健器材有限公司(下称“福瑞斯”) 100%股权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净现金流,减少经营压力,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李仲飞、吴静 2020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