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07-17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陈伟出售其所持控股
子公司上海瑞宇健身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宇健身”)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
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为瑞宇健身 100%股权,均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包
括并不限于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
次交易等,相关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出售该经营亏损的标的资产,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
经营能力。同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使公司获得一定的现金,为公司业务转型提供
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张长虹也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
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诺。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继续增强独立性、规
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