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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开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8-11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九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九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其中副总经理刘永春先生和副总经理何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天维恒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维恒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完美数联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数联”)14.285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 285.7143 万元,实缴金额 0 元)。鉴于完美数联成立于 2018 年 9 月,公司尚
未实缴注册资本,还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本次股权转让的价
格为 0 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天维恒瑞根据完美数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14.2857%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是公司发挥
“完美校园”平台优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的积极性,
凝聚专业团队,合理布局人才机制,促进“完美校园”移动互联网生态圈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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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股权转让交易的定价合理,遵循了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
次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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