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的全部内容,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完美数联部分股权的交易定价公允,遵循
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实施对优秀管
理和技术人才的激励,促进完美数联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转让完美数联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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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汴生 张英瑶
王玉辉 毕会静
签字日期:2018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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