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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开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19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议案的全部内容,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完美数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云鑫”)增资完美数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数联”)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 2019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东杨维国、付秋生、尚卫国、赵利宾、华梦阳、
傅常顺、杜建平、刘恩臣、葛晓阁与上海云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
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上海云鑫,合计转让 30,210,000 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云鑫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本次上海云鑫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自愿、平等、互
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杨维国、付秋生、尚卫国、赵利宾在董事会审
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
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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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汴生                   张英瑶




       王玉辉                   毕会静




                                              签字日期:2019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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