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0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工。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八)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项。 股份;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 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股权激励计划; (四)股权激励计划;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 (六)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案; 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司形式的方案;
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注:后续编号顺延)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