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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初灵信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
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8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年1月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年2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年4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年8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年8月3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
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
方式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规范,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年公司无出售
资产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
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在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
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成员将紧密围绕公司2019年的经营目标,列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
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
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