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要求,现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 佣金及保荐费2,25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划入本公司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9-045301040013566)人民币 22,750.0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699.70万 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2,05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于2011年7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2151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雷果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56号文)核准,向雷果等12名交易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64,959股以购买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849,9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13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15,999,987.79元,扣除承销费用8,5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2015年1月19日划入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为71010122001536224)人民币107,499,987.79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680,499.94元 后,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04,819,487.85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业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5年1月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0067号《验资报告》。 3.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第 1 页 共 10 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罗卫宇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号文)核准,向罗卫宇等5名交 易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47,761股以购买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6,054,7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49,999,966.86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2016年3月22日划入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 号为3301040160004330232)人民币243,999,966.86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1,068,967.75元 后,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242,930,999.11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业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6年3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089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1,977.93 万元。 (2)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0,481.95 万元,以前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3)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4,293.10 万元,以前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 年度,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325.2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 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8 年 8 月销户。 第 2 页 共 10 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 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8月,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深圳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11月,公司与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 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1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 2016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4月,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 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武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第 3 页 共 10 页 武林支行存款账户为:120202122990018517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存款 账 户 为 : 19-045301040013541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湖 墅 支 行 存 款 账 户 为 : 35693010010007353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存款账户为:110114793766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56930100100073535)因资金已全部 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 2012 年 12 月销户。根据公司 2012 年 10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司将存放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的募集资金 (账户 11011479376602) 更 换 到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进 行 专 户 存 储 ( 账 号 71010122001279373) 。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滨 江 支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户 11011479376602)已于 2012 年 11 月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 71010122001279373)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 2017 年 3 月销户。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02021229900185176)因资金已全部 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 2017 年 12 月销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 19-045301040013541)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 2018 年 8 月销户。 2.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71010122001536224。由于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 2015 年 5 月销户。 3.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301040160004330232。由于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 2016 年 4 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但该项目建成 后,公司的研发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 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 4 页 共 10 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构成利润中心,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但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在全 国建立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实现全国性经营战略。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完善营 销服务体系,提升公司区域市场的服务能力,提高响应市场的速度,使服务更贴近用户需求, 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 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 的实施方式为控股具有生产能力的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700.00 万元,持有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该项目于 2012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根据公司 2011 年 12 月《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预计该项目年新增净利润 4,266.51 万元。该项目 2012 年至 2014 年实际 实现效益分别为 1,129.83 万元、1,313.51 万元、3,561.17 万元,未到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因 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以及毛利水平未达到预期。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将持有上海禄森电子有 限公司 42%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都辉,转让价格为 1,921.84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 有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由 60%降至 18%,对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无控制权也无重大 影响,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1.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雷果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56号文)核准,向雷果等12名交易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64,959股以购买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 时,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1月4 日,标的资产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公司直接持有标的资产100%股权。 第 5 页 共 10 页 (1)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标的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139,767,952.81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 资产总额 195,304,321.48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209,409,035.84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221,830,050.04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212,811,059.56 元。 (2)标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业务稳步开展,目前标的资产经营稳定。 (3)标的资产效益情况 标的资产2018年度实现收入12,243.43万元,实现净利润671.54万元。 (4)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标的资产原股东雷果、车新奕、叶春生签订的《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书》和《盈 利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雷果、车新奕、叶春生承诺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数不低于人民币 3,590.00 万元、4,130.00 万元、3,860.00 万元。2015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实 现净利润 3,851.7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64.97 万元, 高于 2015 年度承诺的 3,590.00 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 4,635.8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29.34 万元,高于 2016 年度承诺的 4,130.00 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 4,290.8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0.14 万元,高于 2017 年度承诺 的 3,860.00 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2.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罗卫宇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号)核准,向罗卫宇等5名交易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47,761股以购买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2月18日,标的 资产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公司直接持有标的资产100%股权。 (1)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标的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52,828,744.65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 产总额 168,747,326.05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235,759,829.52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资产总额 214,983,424.55 元。 第 6 页 共 10 页 (2)标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业务稳步开展,目前标的资产经营稳定。 (3)标的资产效益情况 标的资产2018年度实现收入8,431.54万元,实现净利润1,304.60万元。 (4)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标的资产原股东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签订的《盈利 承诺补偿协议书》,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承诺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数不低于人民币 4,860.00 万元、6,280.00 万元、7,480.00 万元。2016 年度标的 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 5,153.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81.32 万元,高于 2016 年度承诺的 4,860.00 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2017 年度标的资产 实际实现净利润 4,810.6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43.87 万元,低于 2017 年度承诺的 6,280.00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实现 净利润 1,304.6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5.74 万元,低 于 2018 年度承诺的 7,480.00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第 7 页 共 10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50.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5.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70.5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03.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29%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项目(含部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 是 3,428.11 2,700.00 - 2,700.00 100.00 2012.6.30 [注 1] [注 1] 否 2.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3,297.72 3,297.72 - 3,034.25 92.01[注 2] 2018 年度 [注 4] [注 4] 否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3,761.55 3,761.55 407.11 2,800.36 74.45[注 3] 2018 年度 [注 4] [注 4] 否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5] - - - - 1,280.10 - - - - - 5.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否 11,562.92 12,291.03 918.10 13,488.43 109.74 - [注 6] [注 6]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050.30 22,050.30 1,325.21 23,303.1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注 7]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22,050.30 22,050.30 1,325.21 23,303.14 - - - - - 第 8 页 共 10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注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2015 年 12 月,公司已将本项目对应的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 60%股权中 42%的股权对外转让,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注 2]根据公司 2014 年 12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已投入使用 2,978.81 万元及利息收入 55.44 万元,合计 投入使用 3,034.25 万元。 [注 3]根据公司 2014 年 12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已投入使用 2,800.36 万元。 [注 4]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构成利润中心,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 [注 5]公司 2014 年度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将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18.91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961.19 万元,合计结余资金 1,280.1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6]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累计已投入项目包括:使用超募资金 275.00 万元出资设立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71.50 万元收购杭州博科思科技 有限公司 61%股权,使用超募资金 6,041.93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本期效益情况:(1)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效益情况:根据公司 2012 年 1 月《杭州初灵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预计该项目实现净利润 320 万元,本期该项目实际实现净利润 6.83 万元,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因 第 9 页 共 10 页 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未达预期;(2)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效益情况:根据公司 2012 年 12 月《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 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 61%股权的公告》,预计该项目将实现约 15%年收益,本期该项目实际实现净利润 80.16 万元,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因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产品销 售未达预期。 [注 7]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12,291.03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资金 13,488.43 万元,其中包括超募资金 12,291.03 万元,银行存款利息 1,197.40 万元。 根据《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上述超募资金属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