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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
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
度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
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
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规定,具体详见《2018 年年度报
告》。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重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置
换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