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7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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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
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
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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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变更,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