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将刊登于《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董事李晓萍女士、李德来先生、侯俊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效实施,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董事李晓萍女士、李德来先生、侯俊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如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
毕之日止。
    董事李晓萍女士、李德来先生、侯俊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以上部分
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