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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2020-06-22  

						股票简称: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300251
债券简称:17 光线 01                              债券代码:112605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 年度)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
媒”、“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
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光线传媒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
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
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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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目录...........................................................................................................................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4

   一、发行人名称 .................................................................................................... 4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4
   三、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 10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 1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 14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4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4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6

第七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7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8

第九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化情况 ......................................... 19

第十章 本次债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 20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 20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 20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 20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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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
  十 ......................................................................................................................... 20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 20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 20
  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 20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 20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 20
  十一、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 21
  十二、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21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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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0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17光线01”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三、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
价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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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
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
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
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决定。

     8、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对象、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
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
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发行首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14、起息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
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
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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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
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8、兑付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
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2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高新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

     23、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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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簿记建档日:2017 年 10 月 25 日;

     发行首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网下认购期:2017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

     27、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负
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9、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30、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登深圳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注:由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

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 2015 年度,但本期债券发行将发生在 2017 年度,因此,

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名称

由原先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故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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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信建投证
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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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邮政编码:100013

     设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4869A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360.8432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293,360.8432 万元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侯俊

     电话号码:010-64516451

     传真号码:010-84222188

     互联网网址:www.ewang.com

     电子信箱:ir@ewang.com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影发行;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除外);承办
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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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R86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2019 年是中国电影史上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涌现出一批品质过硬、口碑好、
票房高并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国产影片。在截止目前的中国电影票房榜前
10 位的影片中,国产影片占据了 9 部,其中更是有 4 部均出自于 2019 年;这一
年度的头部影片不论在质量还是数量上都是近些年里最为瞩目的。但与此同时也
应清醒看到,全年票房增速有所放缓,头部影片票房集中度过高,腰部影片数量
明显不足,中国电影行业在提高产品整体品质及提升优秀产品数量的路上还需要
继续努力,不断摸索前行。

     2019 年对于公司同样是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多年来对内容产品始终如一的
专注、对以品质为核心的不懈坚持和努力、对产业的前瞻布局及长期投入,在
2019 年又一次被行业和观众所认可。

     1、 电影业务

     2019 年,公司参与投资、发行或协助推广并计入本报告期票房的影片共十
八部,总票房为 138.67 亿元,包括《疯狂的外星人》《四个春天》《夏目友人帐》
《阳台上》《风中有朵雨做的云》《雪暴》《千与千寻》《银河补习班》《哪吒之魔
童降世》《保持沉默》《铤而走险》《小小的愿望》《友情以上》《我和我的祖国》
《天气之子》《两只老虎》《南方车站的聚会》《误杀》共十八部影片,类型丰富,
整体质量有较大提升。其中,《疯狂的外星人》《千与千寻》《哪吒之魔童降世》
《我和我的祖国》《误杀》等电影均取得了优异的票房成绩。同时,报告期内,
公司推进了《坚如磐石》《莫尔道嘎》《如果声音不记得》《西晒》《荞麦疯长》《会
飞的蚂蚁》《人潮汹涌》等电影的拍摄、制作等工作。

     2、 动漫业务

     2019 年,公司协助推广了三部日本影片《夏目友人帐》《千与千寻》和《天
气之子》,分别取得了 1.15 亿元、4.86 亿元和 2.89 亿元的票房成绩,连续三部协
助推广的影片票房破亿,《千与千寻》更是 2019 年国内票房最高的批片,表现亮
眼。公司主投、主控的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打破了中国上映的动画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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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日/单日票房最高纪录、首周/单周票房最高纪录、中国市场最高观影人次、首
日/单日场次纪录、单日排片纪录、单日票房占比纪录、单日分账破亿天数纪录、
IMAX 中国暑期档最佳票房纪录、动画电影中国市场最高观影人次纪录、中国电
影衍生品众筹金额最高纪录等多项纪录,连续 28 天稳占单日票房冠军,创 2019
年连续票房日冠新纪录;成为 IMAX 中国首部破亿动画电影、首部进入内地票
房总榜前十名的动画电影、中国影史动画电影票房冠军、中国影史票房总榜第二、
2019 年度内地票房冠军、全球票房最高的非好莱坞动画电影、全球影史单一市
场最高票房动画电影、位列中国影史观影人次 Top2、国产首部观影人次破亿动
画电影、2019 电影全球单一市场观影总人次冠军。公司又一次用实践证明并巩
固了公司在动漫电影领域的强大实力和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姜子牙》《深海》
《大鱼海棠 2》《西游记之大圣闹天宫》等动画电影的制作、完善工作也在有条
不紊的进行中。

     同时,公司还推出了重品质、精品化的漫画 APP《一本漫画》,有望成为公
司 IP 的“蓄水池”,目标是从动画产业的源头开始创造内容,对原创内容进行扶
持,借助公司各大影视厂牌之力,将漫画 IP 影视化,实现漫画和影视的转变与
融合,将优质动漫内容商业化,尝试为国漫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本土化道路。
同时,公司也在适当地进行动漫衍生品业务的实践,力图逐渐探索出适合中国国
情和产业现状的衍生品业务发展战略,并希望在公司的动漫 IP 矩阵具备一定规
模之时,动漫衍生品板块能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3、 电视剧(含网剧)业务

     2019 年,公司确认了《八分钟的温暖》《逆流而上的你》《听雪楼》《遇见幸
福》(原名《我们这些年》)的电视剧投资、发行收入。除上述四部电视剧/网剧
外,《怒海潜沙&秦岭神树》(原名《盗墓笔记 2》)也于报告期内播出。公司多部
电视剧项目也在 2019 年进行了拍摄、制作等工作,其中,《新世界》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在东方卫视、北京卫视、腾讯视频、爱奇艺播出。同时公司亦有多
部优质剧集在开发、制作阶段,类型、题材多样。

     4、 艺人经纪及内容相关业务

     2019 年,得益于公司在艺人经纪业务的投入加大,公司部分艺人的商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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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取得了较大提升,年内参与了多部电影、电视剧的拍摄,2020 年的项目储备
也较丰富,有望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资源和经纪收入。公司对导演、编剧进行
了人才梳理和筛选,沉淀了一批优秀人才,年内已有多部原创项目经由公司签约
的导演、编剧共同进行前期创作,并在有效推进中。公司关注文学版权的开发和
创作,由项目部广泛搜集具有商业价值和文学价值的作品,择机进行影视化,目
前储备丰富,为公司未来数年内的主控项目开发体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的艺
人经纪、编剧导演及文学版权等业务板块的有效联动,能够实现内部内容体系的
良性互动,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在实景娱乐业务方面,光线中国电影世界项目位于扬州市空港新城范围内,
是影视文化旅游产业、城镇综合开发类项目,是江苏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且
PPP 部分已列入国家财政部 PPP 项目库。2019 年,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
成员正式中标 PPP 项目,并参股 PPP 项目公司,全面启动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
工作。

     5、产业投资业务

     2019 年 , 公 司 的 参 股 公 司 整 体 情 况 较 好 。 其 中 , 参 股 公 司 Maoyan
Entertainment 于 2019 年 2 月 4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受让了控股股东
光线控股持有的华晟领飞 6.46%的份额,截至目前,华晟领飞已投资二十余个项
目,如美团点评、三六零、乐信、找钢网、京东数科等,其中已有多个项目成功
上市;参股公司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科创板上
市;公司已投资了 20 余家动漫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覆盖 IP 生产团队和制作团队
等,使公司既从源头上掌握充足的优质动漫 IP 资源,又具备相当的制作能力,
尽可能在体系内部达到生产全环节的自给自足。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线传媒资产总额人民币1,098,910.82万元,比年初
增长1.32%;利润总额人民币111,252.89万元,同比下降42.41%;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4,758.77万元,同比下降3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人民币893,481.67万元,比年初增长3.36%。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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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098,910.82       1,084,611.33           1.32%
其中:流动资产                           480,218.44       483,453.36          -0.67%
       非流动资产                        618,692.38       601,157.97           2.92%
负债合计                                 201,075.48       220,351.78          -8.75%
其中:流动负债                           195,556.10       120,055.76          62.89%
       非流动负债                          5,519.38       100,296.02         -9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7,835.34       864,259.55           3.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93,481.67       864,433.61           3.3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82,944.88       149,153.25          89.70%
营业成本                                 156,309.83       101,031.65          54.71%
营业利润                                 111,153.05       192,827.23         -42.36%
利润总额                                 111,252.89       193,194.62         -42.41%
净利润                                    94,661.12       136,611.89         -30.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758.77       137,329.48         -31.0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773.15       -28,492.73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904.89       -47,630.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866.73       208,552.22        -12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03.66      -166,470.39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7.38           147.32         -67.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281.88         -5,4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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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5号文核准,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7年10月,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17光线01”公司债
券,“17光线01”公司债券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
于2017年10月30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
了《资金到账及责任承诺》。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
批准的前述范围内,“17光线01”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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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高新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高新投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高新投资
产负债率为32.49%,流动比率为6.98,速动比率6.98,总资产为3,193,578.1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64,115.66万元,2019年1-12月净利润为115,294.19万
元。深圳高新投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高,财务状况良好,其
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较为
有力的外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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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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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0月26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6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
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已足额支付“17光线01”债券在2018年10月26日至
2019年10月25日期间的利息5.3元(含税)/张,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在“17光线01”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将票面利率
由5.30%调整至5.00%,即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2019年10月26日至2020
年10月25日)的票面利率为5.00%。根据《募集说明书》,“17光线01”的债券
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7光线01”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17光线01”。2019年,部分债券持
有人行使了回售选择权,“17光线01”的回售数量为3,215,512张,回售金额为人
民币338,593,413.6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6,784,488张。本次“17光线
0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足额支付,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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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0年6月15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 “17光线01”
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光线传媒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新世纪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及时进行定期跟
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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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化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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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本次债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019年度,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019年度,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情形。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
形。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2019年度,发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情形。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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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适用。

     十一、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2019年度,发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二、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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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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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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