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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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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55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业务及日常运
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储备用于有需要时补充
流动资金及其他合规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2.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其项下具体使用情况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
际经营需求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
司与上述相关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长田先生同时担任中关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关村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
子公司在中关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长田先
生在董事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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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
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院 1 号楼中国卫星通信大厦东塔商业 1 层,
写字楼 5、25、26、27 层
       法定代表人:郭洪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F3AL2P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8%)、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7%)、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9.9%)、北京光线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9.9%)、东华软件股份公司(5%)、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4.8%)、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8%)、北京数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5%)、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5%)、北京旋极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5%)、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2. 历史沿革:中关村银行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监管部门支持下成立的北
京市第一家民营银行,也是全国首家以科技金融为主要特色的法人银行。从 2008
年开始研究设计和推动、2013 年 10 月北京市政府正式向国务院上报设立申请,
到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筹建,2017 年 6 月 6 日取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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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并获批开业。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关村银行主要面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及个人,
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驱动,通过产品和业
务模式创新,连接各类金融和商业生态合作伙伴,打造引领未来趋势的科技金融
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持续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的优质金融服务。近三
年,各项经营稳健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并取得较好效果。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关村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46,733.02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332,603.3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14,129.70 万元。2019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4,686.8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6,246.07 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5,015.6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
    3.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长田先生同时担任中关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关村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4. 中关村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中关村银行申请不超过 1.9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交易未来
履行中或将涉及的利率拟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中关村银行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不含本次授信)。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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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关联方中关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
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
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关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
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