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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影响财务信息真
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金资产安全性、法律法规遵循性等关键业务控制环
节。
       1. 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相关的议事规则
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
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司其职、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且分别制定了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2. 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
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3. 人力资源
       公司实施了绩效激励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个人能力的发挥。公司建立了常态
化的培训机制,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在岗培训,如入职培训、管理制度培训、
专业技能培训等。本年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科学合理,机
构和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各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
面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4. 公司文化
       公司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独特的公司文化理念。公司认真落实岗
位职责制,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在企业
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努力提高全公司合规经营和控制风险的意识;公司通
过积极开展公司文化建设,使公司文化渗透至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增强团队凝聚
力。
       5. 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资金活动方面的相关制度,建立严格的资金授权审批流
程,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等程序
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明确出纳职责权限,出纳人员未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
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
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
       6. 采购业务
       公司针对行业经营特点和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从采购方式、供应商管理、采
购价格、采购验收、采购付款等多个方面对不同物资采购的职责及工作流程等都
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坚
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管理原则。
       7. 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公司设置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固定
资产等实物资产定期盘查,对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
符。
       8. 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明确
销售、收款等环节负责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
同时,公司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并制定了绩效激励办法,调动销售人
员的积极性,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9. 担保业务
       公司按照《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对
外担保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及执
行等环节的控制办法、措施和程序;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
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以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潜在风险。
    10. 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出具财务
报告,报表编制过程严格遵从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1. 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合同审核及签署流程,
明确合同的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对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管
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对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同
时公司对合同的保管和建档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合同的存档以及合同相关信息的
查阅。
    12. 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确保信息在公司各部门之间交流通畅,
各类事务能够得到及时反馈,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通过内部周/月度工作例会、
专题会议、请示报告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保证了公司的有效运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因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
因素确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
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
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为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