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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
若苇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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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年
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0 年度的利
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
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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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5)将刊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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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九节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2021 年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相应薪酬
政策及标准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
公司就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
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
会上予以说明。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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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曹晓北女士、王鑫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半数。本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
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曹晓北女士、王鑫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半数。本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修改后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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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