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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6 日
    7. 出席对象:
    (1)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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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4、6、7、8、9、10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审议议案 7、8、9、10 时,相关事项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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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
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9.00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10.00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
  11.00                                                            √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股
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10:00-12:00,
13:30-14:59;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 5 月 10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北京光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1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俊、徐楠楠
    电     话:010-64516451
    传     真:010-8422218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ir@ewang.com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51
    投票简称:光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9.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10.00                                                     √
         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
11.00                                                    √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 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
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3. 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及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