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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4-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北京光线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0年末
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1,905,357.96元,本年收回以前年度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2,700,000.00元,本次减值计提对净利
润的影响为减少149,205,357.96元。
    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减值项目                      明细               本年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4,061,680.46
号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2,500,948.74
                            小计                                -106,562,629.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42,642,728.76
号填列)                    本减值损失
                        合计                                    -149,205,357.9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应收账款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债权投资
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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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
 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
 则表明该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
 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三阶段,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
 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
 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
 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计算未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计算。单项计算已确认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计算。
     (3)按信用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和计算方法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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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信用组合           内部员工备用金、代垫员工社会保险、代垫员工住房公积金、本集

                       团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特殊信用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

                       信用损失率0%。

     (4)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存在以下情形时应提取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原材料:公司原材料主要核算影视剧成本,当影视剧本在题材、内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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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现有政策相抵触,而导致其较长时间难以立项时,应提取减值准备。
    在产品:公司影视产品投入制作后,因在题材、内容等方面与国家现有政策
相抵触,而导致其较长时间内难以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时,应提取减值准备。
    库存商品:公司对于库存商品的成本结转是基于计划收入比例法,过程包含
了对影视产品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可变现净值低于库存商品账面值部分提取减值。
公司如果预计影视剧不再拥有发行、销售市场,则将该影视剧未结转的成本予以
全部结转。
    开发成本:公司以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的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 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
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
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
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
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
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 次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对 公 司 2020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49,205,357.96元,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