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5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紧急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
议由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
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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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
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测算,回
购股数约为 1,153.8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 7,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测算,回购股数约为 576.92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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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
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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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