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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峰)2022-04-2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
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本人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
司的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至第十九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1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所参与的 2021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认真、勤勉、谨慎
的态度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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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序号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类型

                                      1.就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

                       第四届董事会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2021年2月1日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2.就子公司为其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2.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
                       第四届董事会
 2     2021年4月16日                  部控制评价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产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
                       第四届董事会
 3     2021年7月21日                  事候选人、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了现场调研。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针对性地为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2021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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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议案,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
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 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少峰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