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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3-01-2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及杜英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线控股”)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及(第二
       期)(以下简称“可交债”)均已发行完成,并处于换股期(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到期兑付并摘牌)。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可交债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可交债转换为公司股
       票,共计换股 18,717,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 0.64%,光线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
       总数相应减少;光线控股于 2023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公司股份 10,52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
       之配偶杜英莲女士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3,854,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上述持股变动数量共计 33,101,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具体情况如
       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杜英莲女士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空港一路 9 号、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
住所
                                       东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1
         本公告中提及的总股本及相关比例均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 2,913,880,857 股计算;本公告中
       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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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29,246,426                                1.00
            (A 股)

      杜英莲(A 股)                                 3,854,613                                0.13

             合    计                               33,101,039                                1.1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愿换股)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69,791,244         43.58     1,240,544,818              42.57

              其中:无限售
 光线控股                         1,269,791,244         43.58     1,240,544,818              42.57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6,545,149           3.66     102,690,536                3.52

              其中:无限售
  杜英莲                            106,545,149           3.66     102,690,536                3.5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光线控股计划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承诺、意向、计划               超过 58,277,617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2%)。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是□ 否√
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