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 工作,
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分别为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
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号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2022年3月23日
第五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2022年4月27日
第六次会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3 2022年4月28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4 2022年8月24日
第八次会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
5 2022年10月27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 监督,
认为:2022 年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
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
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财务制度、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2022 年度,公司财务
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2 年度,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
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程序合规。
5.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已制订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合理、有效,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
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2022 年度,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会 职能,
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的诚信形
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为:
1. 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从而进一步
增强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 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
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继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及时提示风险。
3. 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保护公司和股东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