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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棣)2023-04-2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
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本人严格审核
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
的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至第十一次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
础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有出席。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所参与的 2022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认真、勤勉、谨
慎的态度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如下: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序                                                                                  意见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号                                                                                  类型

                                    1.就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第五届董事会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2022年3月23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2.就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第五届董事会
2    2022年3月25日                  1.就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次会议

                                    1.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2.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
                     第五届董事会
3    2022年4月27日                  部控制评价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同意
                      第八次会议
                                    产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第五届董事会
4    2022年8月24日                  况、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      同意
                      第十次会议
                                    司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现场调研。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针对性地为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公司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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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2022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议案,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
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 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苗棣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