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信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9-2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信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获得本次担保有助于其自
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同时金诺天津其余股东按股权
比例共同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
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
年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登平(签字):




屈先富(签字):




胡左浩(签字):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