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8-13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2017
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
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保理”)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金诺保理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金诺保理向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5,000万元担保已经到
期,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000万元担保即将到期,第
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0万元贷款银行与上述两次担保的
贷款银行一致。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诺天津”)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
担保(详见备注)。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年。金诺天津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1/4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备注:本次担保实为金诺保理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0
万贷款总额所需要的担保总额度。该担保生效之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
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000万元担保及2,000万
元担保在到期或金诺保理归还贷款后将不再续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6882448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黄昌华
5、成立日期:2013年05月08日
6、营业期限:至2043年05月07日
7、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皇冠广场3号科技大厦713室
8、注册资本:17645万元
9、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
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比例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01%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8.69%
崔鹏 10.99%
重庆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31%
合计 100%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2/4
资产总额 921,388,762.75 886,096,712.92
负债总额 511,477,185.95 448,982,815.73
净资产 404,976,454.68 432,020,251.00
营业收入 95,174,511.57 55,451,787.93
利润总额 53,711,681.86 33,732,614.94
净利润 39,672,817.35 24,504,928.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上述控股子公司金诺(天
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最终实际担
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结合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为
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
订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
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被担保方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获得本综合授信将有助于其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业
绩。同时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按股权比例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生效后,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93,165.2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3/4
审计净资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269,912,704.85 元人民币)的比例为不超过 41.0435%。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