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8-14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
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
知》”),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
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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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七次会
议及第三次监事会 2018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
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除上述项目变
动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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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次监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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