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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8-15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7,2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
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
展。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5 号)核准,公司向 5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 35,982,008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35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66.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6,673,584.1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3,326,382.61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
会验[2016]433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额
  1      金信诺工业园                                 30,000.00         29,333.16
  2      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293.85         22,776.07
  3     特种线缆产能扩建项目                     20,741.63       20,280.58
  4     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4,683.28       14,356.90
  5     年产 45 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           14,000.00       13,688.81
  6     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8,000.00        7,822.18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281.24        8,914.89
                     合计                       120,000.00      117,172.6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将 19,000
万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增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
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以 6,954.67 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常
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将 8,000
万募集资金注入常州安泰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731.64 万元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进度,调整后“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达
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信丰金信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为“年产 45
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将相应增加江西省赣州市,同意
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对信丰金信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进行
注册资本增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当中剩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9,655.59 万元和“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当中的 4,422.18 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金
信诺工业园”、“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特种线缆产能扩建
项目”将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200 万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调
整“金信诺工业园”的建设内容,增加对光模块、无线专网系统与 IOT 物联网
平台等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投入。同时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增加湖北
省武汉市作为实施地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及实施主
体的议案》。同意将上市公司增加为“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将“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中的 10,160 万元调整
至“年产 45 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注入信丰金信诺。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4,017.69 万元,公
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48,065.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193 万元。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 9,193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2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
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193 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
置的募集资金 17,2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二)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信号互联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我公司业务扩大,
需要增加日常经营资金,目前公司短期借款均为商业性银行借款,财务成本较高。
为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331.5 万元。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
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
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
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为合并范围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财务
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17,2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
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1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
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
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7,2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明确同意的意见,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
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7,2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