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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2-2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信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豁免持股 5%以上股东张田履行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豁免持股 5%以上股东张田履行股份限售承诺事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豁免持股 5%以上股
东张田履行股份限售承诺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登平(签字):




屈先富(签字):




胡左浩(签字):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