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信诺”)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 年因
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 年度预计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金额(单位: 占同类业务比例
金额
人民币万元) (%)
中航信诺
(营口)
销售货物 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623.43 0.25%
高新技术
有限公司
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623.43 0.25%
注 1: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关联交易类别增加的情形,但 2019 年所
有关联交易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注 2: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
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
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三)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航信诺(营
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为商品买卖,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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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85.31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明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MA0QERPF2J
3、注册资本:10486 万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30 日
6、营业期限至:2036 年 06 月 29 日
7、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沙河大街 77 号
8、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和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国
内一般贸易,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的安装、
加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非金属类粉体加工;机载设备及地面保障设备、飞
机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飞机模拟器及配套产品研发、
生产、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测试、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156,000,193.17 元人民币、
净资产 122,591,290.10 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54,923,522.43 元人民币、净利润
8,578,306.91 元人民币。
(2)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信诺持有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49%的股份;金信诺的监事
吴骅同时也担任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
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人的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人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
经营业务性质、关联交易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其具有适当的履约能力,且不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和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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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根
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子公司,与其发生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开拓北方市场的业务需要,进而扩大市场份额。该关联交易属于双方
正常性的业务往来。
2、关联交易合理性
双方本着公允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可以促进公司新市场和开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对公司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上年同期交易的金额较低,预计 2019 年关联交易相比
同期有所增加,但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
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因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航信诺(营
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公司 2019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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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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