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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独立董事赵登平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登平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信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工作中,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
资者的利益为原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
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9次,实际参加会议19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本人于2018年1月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选举公司副董
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人于2018年1月3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进行增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设定的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人于2018年2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申请项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业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前就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申请项目事项发表了事

                                    1/5
前认可意见;
    4、本人于2018年3月2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7年度关联交易、2017年度核销坏账、会计政策变更、
增加并购基金投资额以及修订并购基金合伙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前
就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本人于2018年4月23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
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本人于2018年5月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实施内保外债
业务、调整外汇衍生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本人于2018年5月3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本人于2018年6月2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注销子
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
整实施进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本人于2018年8月6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建设项目及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新增实施地点、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本人于2018年8月1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2018年半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8年半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本人于2018年8月1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本人于2018年9月1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新增募集

                                    2/5
资金专户、为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本人于2018年9月2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金圣
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本人于2018年9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为控股子
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15、本人于2018年10月1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新增及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本人于2018年10月26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
变更、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本人于2018年11月2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集智信号国际有限公司等境外
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本人于2018年12月1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拟转让控
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18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转让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等相关事项。
    2、2018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多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会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3/5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8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
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高度关注
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公司年报编
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临现场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到公司与注册
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各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
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4/5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赵登平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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