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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1-02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14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0 月 16 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股)
                                            批量非交易过户,按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1         余昕     总经理    2020-8-14     激励计划草案》不满    260,000
                                            足解锁条件的股权激
                                               励限售股注销

 2         刘玉      其他    2020-4-24 至          买入            1,400
                              2020-9-10
     内幕信息知情人刘玉女士系公司监事之配偶,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时间在知
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上述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
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或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
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上述核查期间
的交易变动系核查对象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或根据相
关规定进行的股票注销,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
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