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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0 年业绩未
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须回购注
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两位,其中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260,000 股,价格为 5.77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
的限制性票回购数量为 65,000 股,回购价格为 5.95 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为 1,887,750 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577,478,834 元减至人民币
577,153,834 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
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