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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独立董事王诚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诚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自2021年8月26日起担任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在任职期间,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
资者的利益为原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

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6次,实际参加会议6次,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列席2次。本人认真审
阅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公司相关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于2021年8月26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聘任总经
理、关于公司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于2021年10月27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为子公司联合承租业务提
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于2021年11月26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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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于2021年12月10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沪锡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于2021年12月15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实施一揽
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前就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一揽子
交易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多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会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营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
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高度关注
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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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各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
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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