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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独立董事黄文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文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工作中,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
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召开股东大会8次,本人列席6次。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会
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
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于2021年1月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前就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于2021年3月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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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关于出售部分资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反担保、关于开展塑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于2021年4月1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与赣州发展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并提前就本次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于2021年4月26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
薪酬发放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前就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于2021年5月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沪铜、贵
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于2021年6月11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业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于2021年6月2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于2021年8月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转让江苏万
邦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于2021年8月1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
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于2021年8月26日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为关于 2021 年
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
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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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于2021年8月26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聘任总
经理、关于公司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于2021年10月27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为子公司联合承租业务提
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于2021年11月26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于2021年12月10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沪锡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于2021年12月15日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实施一揽
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前就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一揽子
交易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审议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2021年度
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内部
审计报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
    2、2021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同时本人根据公司相关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有关激励对象的考核报告进行了审查。
    3、2021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多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跟进;并通过会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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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
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高度关注
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公司年报编
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临现场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进行实地考察,与注册会计师
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提交审计报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各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
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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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文锋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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