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2-07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以 7.1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7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