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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07-29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1

第二章 声           明 ..................................................................................................................3

第三章 基本假设 ..............................................................................................................4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5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7

   一、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7


   二、 关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

   异的情况 .........................................................................................................................9

第六章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11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1

   二、 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2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3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或金信诺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划、本次激励计划、本计        指
                                    激励计划
 划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激励计划》                  指
                                    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报告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指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指
 性股票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子
 激励对象                      指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
 集团总部                      指   除事业部以外的上市公司总部其它部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有效期                        指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
 授予价格                      指
                                    公司股份的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
 归属                          指
                                    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
 归属日                        指
                                    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归属条件                      指
                                    的获益条件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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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         指
                                    ——业务办理》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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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声   明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金信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金信

诺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金信诺全体股东及各方

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金信诺提供或为其公开披露

的资料,金信诺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

响等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金信诺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

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深圳金信

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循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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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为前提: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

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金信诺及有关各方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股权激励计

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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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三、202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

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

提出其他问询。除上述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反馈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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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与第

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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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7 月 29 日。


        (二)授予数量:62.73 万股。


        (三)授予人数:92 人。


        (四)授予价格:7.1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当前公司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余昕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8,300           2.3543%             0.0032%


姚新征     中国          董事            7,300           0.9391%             0.0013%


桂宏兵     中国       副总经理          49,500           6.3682%             0.0086%


马春龙     中国       副总经理          35,200           4.5285%             0.0061%

                   副总经理、董事
伍婧娉     中国                          8,800           1.1321%             0.0015%
                       会秘书

刘春华     中国    代理财务负责人        7,100           0.9134%             0.0012%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86 人)            501,100          64.4667%            0.0868%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627,300          80.7024%            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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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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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

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

差异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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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94 人调整为 92 人,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78.31 万股调整为 77.7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3.31 万股调整为 62.73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15 万股不变。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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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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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以 7.13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73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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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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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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