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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1-13  

                        股票简称:金信诺                             股票代码:30025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黄昌华                      郑军                         蒋惠江




     廖生兴                      王诚                         赵登平




     黄文锋                      余昕                         姚新征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1      13
2023   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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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1   1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吴骅                      辛艳蕊                              李可佳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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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余昕                      桂宏兵                            王成立




     马春龙                     伍婧娉                            刘春华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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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金信诺、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中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航证券
世纪证券、联席主承销
                     指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
主承销商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对象发行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指
                            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7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7

二、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8

三、 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4

四、 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3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33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3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4

三、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4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6
一、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6

二、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6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4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批准本次发行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A 股股票
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
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022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1 月 1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3]0014 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 月 9 日,中航证券指定的
认购资金收款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中汇验中
汇会验[2023]003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止,金信
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 6.2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
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500 万元,本次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500 万股(含),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 173,146,150 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500 万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
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8,500 万股(含),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12月3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的80%,即发行底价为6.02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
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532,100,000.00 元 人 民 币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9,258,490.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未超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关于募集资金金额的要
求。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
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
名单》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 15 家(剔除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7 家、保险机构 9 家以及其他投资者 26 家。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盘后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
出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
象名单》后,至报价开始前(即 2023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 前),另有 24 名投
资者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的见
证下,向新增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新增表达认购意向
的投资者名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济南云海高新技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海南博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杨岳智
  9       陈蓓文
  1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魏巍
  12       薛小华
  13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蒋涛
  16       刘福娟
  17       UBS AG
  18       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前海富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珠海格芯善筑投资
  22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       杭州博报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       赣州发展信诺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
发送范围和发送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
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送的《认购邀请
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
配售股票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内(2023 年 1 月 4 日 9:00-12:00),在上
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收到了 23 份《申购
报价单》。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互利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在本次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范围内,为无效认购。其他 22 个参与本次发行申购
报价的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交了相关申购材
料,除 3 家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报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是否有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万元) 效报价
1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7   3,000.00     200     是
2    刘福娟                           6.32   2,000.00     200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3    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     6.24   2,000.00     200     是
     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4    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     6.24   2,000.00     200     是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5    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     6.24   2,000.00     200     是
     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6    UBS AG                           6.60   2,900.00     200     是
7    蒋涛                             6.11   2,000.00     200     是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
8                                     6.17   3,900.00     200     是
     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    代“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6.61   2,000.00     200     是
     金”
                                      6.31   3,000.00
10   魏巍                             6.22   5,000.00     200     是
                                      6.06   9,000.00
                                      7.01   3,100.00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2   12,100.00   不适用   是
                                      6.26   18,800.00
1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6.31   2,000.00     200     是
     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
13                                    6.66   2,000.00     200     是
     乙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基
14                                    6.26   2,000.00     200     是
     金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
15                                    6.66   2,000.00     200     是
     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6.92   2,100.00     200     是
     般胜优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69   5,100.00
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9   5,100.00     200     是
                                      6.11   5,100.00
                                      6.69   9,900.00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
18                                    6.49   9,900.00     200     否
     互利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11   9,900.00
                                            6.69     4,600.00
1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9     4,900.00     不适用      是
                                            6.11     7,600.00
20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     2,000.00     不适用      是
        赣州发展信诺投资基金(有限合
21                                          6.08     2,000.00      200        是
        伙)
                                            6.69     2,000.00
2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9     2,000.00      200        是
                                            6.11     2,000.00
23      海南省亿能投资有限公司              6.20     2,000.00      200        是

       3、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对有效报价进行了簿记统计,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
的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
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发行股数 85,000,000 股。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数及获
配金额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3,354,632        20,999,996   6 个月
        般胜优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792,332        29,999,998   6 个月
        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
 3                                             3,194,888        19,999,999   6 个月
        乙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
 4                                             3,194,888        19,999,999   6 个月
        衡配置型投资账户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
 5                                             3,194,888        19,999,999   6 个月
        “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6      UBS AG                                 4,632,587        28,999,995   6 个月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46,964        50,999,995   6 个月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27,476        49,000,000   6 个月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94,888        19,999,999   6 个月
10      刘福娟                                 3,194,888        19,999,999   6 个月
11      魏巍                                   4,792,332        29,999,998   6 个月
1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3,194,888        19,999,999   6 个月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31,948    187,999,994      6 个月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基金
 14                                            2,252,401      14,100,030    6 个月
       产品
                  合计                         85,000,000     532,100,000

      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
配置型投资账户、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和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
养老基金产品皆为《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管理的产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象为 14 名,未超过《注
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拟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或新增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
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以及股份数量的分配遵循了《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上述获配对象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者
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的财务
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 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     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2090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整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震
法定代表人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经营范围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354,632.00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般胜优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本次认购。

     2、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 567 号(金茂大厦)B3101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整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陆文朝
法定代表人
                  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经营范围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792,332.00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8 层(实际自然楼层 25
住    所
                  层)2806 单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 万元整
执行事务合伙人/
                  段国圣
法定代表人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经营范围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1,837,065.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基金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参与本次认购。

     4、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          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红
法定代表人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194,888.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参与本次认购。

     5、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住    所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房东明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4,632,587.00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传辉
法定代表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
经营范围
                  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146,964.00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潘福祥
法定代表人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
经营范围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7,827,476.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0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

     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巍
法定代表人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
                    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获配数量(股)      3,194,888.00


     9、刘福娟

住址:           山东省烟台市******************

身份证号:       370212************

获配数量(股) 3,194,888.00


     10、魏巍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

身份证号:       330222************

获配数量(股) 4,792,332.00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林惠
法定代表人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30,031,948.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64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未发生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
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
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泰康人寿保
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和“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
行的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本次最终获配的瑞士银行(UBS AG)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
以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资产管理计划范围,无需
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5、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刘福娟和魏巍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6、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铂
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本次
发行对象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其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适当性核
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
 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3         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
 4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型投资账户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
 5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6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刘福娟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1                       魏巍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基金产品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
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
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 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
厦 B4201-B4206
   法定代表人:丛中
   保荐代表人:余见孝、杨滔
   项目组成员:朱圣洁、梁祖彪、戴梦媛
   联系电话:0755-83688206
   传       真:0755-83688393

       (二)联席主承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
23-25层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电话:0755-83199541、0755-83199419
   传       真:0755-83199423、0755-83195953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负 责 人:顾功耘
签字律师:杨文明、孙民方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    真::021-20511999

(四)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 层、12
层、23 层
负 责 人: 余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宁、阮喆
联系电话:021-20804002
传    真:0571-88879000

(五)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 层、12
层、23 层
负 责 人: 余强
负 责 人: 余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宁、阮喆
联系电话:021-20804002
传    真:0571-8887900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股)
 1       黄昌华                             境内自然人       137,890,449      23.89%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2                                          境内一般法人      46,224,306       8.01%
         司
 3       郑军                               境内自然人        33,654,275       5.83%
         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                                          境内一般法人      21,439,280       3.71%
         合伙)
         盐城大丰高鑫金诺产业投资管理合
 5                                          境内一般法人      17,900,000       3.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6       优美利金安虔城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8,343,930       1.45%
                                            品等
         基金
         深圳市赛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赛     基金、理财产
 7                                                             7,250,000       1.26%
         硕扬帆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
 8       王志明                             境内自然人         6,606,404       1.14%
 9       计平                               境内自然人         6,503,800       1.13%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10      广金美好科新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                        5,430,000       0.94%
                                            品等
         基金

       2、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黄昌华                       境内自然人             137,890,449     20.82%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境 内 一 般 法
 2                                                            46,224,306       6.98%
         公司                         人
 3      郑军                       境内自然人               33,654,275     5.08%
        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 境 内 一 般 法
 4                                                          21,439,280     3.24%
        (有限合伙)               人
        盐城大丰高鑫金诺产业投资管理 境 内 一 般 法
 5                                                          17,900,000     2.7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 基金、理财产
 6                                                          11,182,108     1.69%
        计划                         品等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7      -优美利金安虔城壹号私募证券                         8,343,930     1.26%
                                     品等
        投资基金
                                        境内一般法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46,964     1.23%
                                        人
        深圳市赛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9                                                           7,250,000     1.09%
        赛硕扬帆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

 10     王志明                          境内自然人           6,606,404     1.00%

                       合计                               298,637,716     45.10%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
账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份本为577,153,834股,本次发行
85,000,000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2,153,834股。不考虑其他情况,模
拟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34,844,604.00       23.36%            219,844,604    33.20%
 无限售流通股    442,309,230.00   76.64%           442,309,230   66.80%

     合 计       577,153,834.00   100.00%          662,153,834   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黄昌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
构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转型升级、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力度,有利于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向好
发展,实现资本与实业的良性互动,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对公司巩固行业地位、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持
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和发行人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二、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
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2023        1        13


法定代表人:

                             丛 中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剑峰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23        1        13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负 责 人(签字):
                           顾功耘


   经办律师(签字):
                           杨文明           孙民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3 年 1 月13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余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李宁                   阮喆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1 13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余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李宁                   阮喆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1 13
                                                         年 月 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 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 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