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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2-1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2,841,509.36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本 为 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目前已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金金额     (含预先投入金额)

        高速率线缆、连接
  1                            31,893.95        22,300.00           384.35      1.72%
        器及组件生产项目




                                            1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
  2                        10,519.49        8,000.00       24.79   0.31%
         组件生产项目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
  3    磁兼容解决方案研    11,033.71        7,000.00       20.14   0.29%
           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3,984.15           -       -

合计                       71,447.15       51,284.15      429.28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
行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含 3.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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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入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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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
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含 3.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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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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