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9
日和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
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
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
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
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成,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23,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 押 、 质 押 等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赣州电缆”)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申请
3,600万元额度授信业务,为支持赣州电缆的业务发展,公司为赣州电缆的前述
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3,6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4
被担保方最
担保方持 已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 可用担保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股比例 的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额度 担保
负债率
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 赣州电缆 100% 75.62% 30,000 16,072.88 13,927.12 否
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肖东华
注册资本 7,700 万人民币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开发区香港工业园(北区)工业四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3796961519D
成立时间 2006-12-27
营业期限 2006-12-27 至 2026-12-26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医用口罩生产,进出口代理,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
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
经营范围
子元器件制造,医用口罩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
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0,701,166.85 879,463,742.24
负债总额 790,708,741.03 665,033,916.69
净资产 169,992,425.82 214,429,825.55
营业收入 828,343,811.04 596,886,278.18
利润总额 6,396,262.32 51,575,076.13
净利润 6,435,403.70 44,431,537.1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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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包括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
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
费用。因汇率或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债权最高余额为3,600万元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
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
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210,000 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90.38%;其
中,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2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86.07%;对外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4.30%。公
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不超过 78,009.10 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78,009.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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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33.57%。
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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