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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1-19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澳医保灵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山西仟
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作为质押物,向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滨园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陆仟伍佰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澳医保灵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澳医保灵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是根据其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同时,澳医
保灵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授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山 西 仟 源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的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之 签 字 页 )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佟成生                        黄 娟                        王 军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