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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1-30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
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李晓伟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晓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佟成生                  黄娟                    王军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