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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1-28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佟成生                  黄娟                     王军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