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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2021-04-27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265号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仟源医
药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272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仟源医药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仟源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
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仟源医药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
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仟源医药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仟源医药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国骏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承毅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鉴证报告 第 3 页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848,072,527.70   1,131,801,411.2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25,744,290.04       4,713,169.37
其中:     技术服务费收入                      11,121,377.62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                         8,770,134.37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出租收入                             5,171,541.86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加工费收入                            660,916.7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废料销售收入                            15,722.13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水电费收入                               4,597.35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5,744,290.04       4,713,169.37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0.00               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22,328,237.66   1,127,088,241.83


本表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赵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延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