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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28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之外的担保情形。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
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资格和各项条件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
可行,发行对象、定价、认购方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药品
研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充足
的资金保障,帮助公司增效提速,加快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加快提
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符合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论证分
析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出具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
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
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
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整
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九、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的认真分析和提出的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后
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山 西 仟 源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佟成生                         高昊                              居韬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