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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1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仟源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阳凌                     联系电话:021-61376535
保荐代表人姓名:敬启志                     联系电话:010-883215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
                                            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
                                                    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7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2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
(1)翁占国(已离任)、赵群、张振标(已离任):
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
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本人及关联方任
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原控股股东翁占国、赵群、张振标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到期后终止,公司已无实际控制人
及控股股东,并且翁占国、张振标已不是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因此两人该承诺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已履行完毕。
(2)张振宇(张振标之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是     不适用
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同时承
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在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关联方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 2020 年 8 月 20 日,该承诺履行完毕。
(3)俞俊贤、左学民: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同时承
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在其本人及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马磊、崔为超再融资时的承诺
2020 年 10 月 14 日马磊、崔为超作为公司 2020 年以简易程序    是     不适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承诺:

                                     3
自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即新
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本次认购的仟源医药股票,也不由仟源医药回购该部分股
份。
截止 2021 年 4 月 14 日,该承诺履行完毕。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翁占国、赵群、张振标
承诺:
截至《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
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仟源医药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
本人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仟源医药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在限制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
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
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
托人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或经营任何与
                                                           是   不适用
仟源医药相竞争的业务;在限制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支持直接或间接的参股企业以任何形式投资、
参与、从事或经营任何与仟源医药相竞争的业务。如果违反
上述承诺,将赔偿由此给仟源医药带来的损失。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翁占国、赵群、张振标向公司出具《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不利用实
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并愿意承担因违反
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因翁占国、张振标、赵群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到期后终止,公司已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因此该承诺同日履行完毕。
4、其他承诺
翁占国、赵群、张振标承诺:
公司因以前年度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公积金管
理机构要求补缴所产生的补缴义务及遭受的任何罚款或损
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将赔偿由此给       是   不适用
公司带来的损失。
因翁占国、张振标、赵群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到期后终止,公司已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因此该承诺同日履行完毕。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本运作的需要,经双方
                                    4
                           友好协商,公司终止与粤开证券合作关系,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与粤开证券签署了《关于创业板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之终止协
                           议》;同时,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署了《2020 年度创业板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承接协
                           议》,聘请太平洋证券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粤开
                           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
                           由太平洋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太平洋证券已委派两位注册保荐代表人欧阳
                           凌、敬启志负责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
                           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欧阳凌                      敬启志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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