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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嘉逸医药签署《委托加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2-18  

                         证券代码:300254          证券简称:仟源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0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嘉逸医药签署《委托加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
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逸医药”)与老挝制药企业 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签订了《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2、本次签署的《委托加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
性、意向性合作的初步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
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协议概述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嘉逸医药签署<委托加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嘉逸医药与老挝
制药企业 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签署《委托加工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拟委托嘉逸医药生产抗新冠药品 MOLNUPIVIR 仿制药的物质实体。本协议签署
完成后,合作双方将分别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申请本次药品物质实体委托生产
事项的许可/备案。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中文名称:老挝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投资额:6,300 万美元
   地址:Saysettha Development Zone, Nano Village,Vientiane Capital Lao
PDR
      老挝联合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坐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老挝
特区国家经济特区赛耶塔开发区内,是属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型的综合性制药企
业。产品涉及医药及有机精细化学品研发到生产产业链,中草药及保健品研发到
生产产业链,工业化学品销售以及制剂,并提供 CMO,CDMO 代工服务。

      乙方名称: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772.93473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开瑞
      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旺路 29 号
      经营范围:生产原料药(苯磺顺阿曲库铵、培哚普利叔丁胺盐)、片剂、胶
囊剂。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医药技术开发及转让;医药技
术服务;医药咨询服务;药品销售与市场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甲方已获得老挝卫生药监部门批准,取得美国默沙东药厂上市的抗新冠药品
MOLNUPIVIR(Molnupiravir 200mg)仿制药(以下简称“默药仿制药”)的注
册批件;经甲方考察认为乙方具有生产默药仿制药物质实体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控
制能力。甲方拟委托乙方生产该默药仿制药的物质实体。

   公司与 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加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就默药仿制药物质实体的委托生产合作事宜协商一致并协议如下,
以资共同遵守:
      1、拟委托生产标的:默药仿制药的物质实体
      2、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老挝卫生药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乙方作为其所持上市默药
仿制药物质实体的委托生产方。
      (2)甲方负责该默药仿制药品生产的专利许可、专利豁免等事项并承担本
次合作中的专利责任。
    (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3、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向其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申请该默药仿制药物质实
体的委托生产备案及该药品物质实体出口许可。
    (2)乙方应遵守与甲方约定的质量管理约定。
    (3)乙方有权取得约定的加工费用。
    4、委托生产的实施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分别积极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申请本次
药品物质实体委托生产事项的许可/备案。
    (2)甲方应与乙方签署相应的质量管理协议,乙方应按照合作药品物质实
体的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生产。
    (3)甲方、乙方分别取得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本次药品物质实体委托
生产的许可/备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安排生产,但甲方应提前给予乙方一
定的排产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对嘉逸医药
生产默药仿制药物质实体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的认可,有利于加快公司的国际
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本次合作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从长期看,该协议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性文件,协议中关
于委托加工生产的具体内容须在后续相关审批资料的进一步获得后开展,具体实
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经济、外
汇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嘉逸医药与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签署的《委
托加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